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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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订豪华湖景房,说半小时确认,但一个多小时后才告知订满不成交。后改订标准三人房,由于带着个小童,特别注意查看了写着是三张1.2米的单人床,到店后发现只是三张1米床,要求前台换房,前台说这里除了套间外,所有的房间都是一米床,我说不能吧,前台七斩钉截铁地肯定,我也不愿争论,服务生帮忙将其中两张床拼在一起了,晚上睡在中间那条缝上极不舒服。到对面的双人房看了一下,都是1.2米的床,无语!由于是清明黄金周房间紧张,懒得去折腾,但前台也不该欺骗顾客。明明是1米床,不该写成1.2米,该酒店有欺骗嫌疑,绝对差评。其它:酒店位置不错,在山脚空气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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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待所相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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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环境优美,服务态度好